一、案情
2022年,李某恩的女儿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先碰撞刘某奇驾驶的出租车,再碰撞黄某坚驾驶的摩托车,造成李某恩女儿死亡、刘某奇与黄某坚受伤及三车受损。事发时李某恩的女儿尚未成年。
交警认定李某恩的女儿负主要责任,刘某奇负次要责任,黄某坚无责任。相关车辆分别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李某恩等作为死者近亲属提起诉讼,要求多方赔偿,案件衍生出多起关联纠纷。
二、争议焦点
连环交通事故涉及多人多车、衍生多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实现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三、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连环交通事故往往涉及多人、多车,一个事故衍生出多个涉诉纠纷的情况较为常见。
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秉持“如我在诉”意识,通过与诉前调解(和解)中心协作、“调解+和解”方式,既对当事人反映的连环诉讼难事勇于担当,通过联合调解方式一揽子化解关联案外纠纷,又要遵循民事诉讼规则、依法裁定,实现一次性、实质性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这一做法体现了实质解纷的司法理念,避免当事人因同一事故反复诉讼、久拖不决。
四、对普通人的启示
一场事故牵连多方的,尽量通过调解把关联纠纷一并解决,避免反复打官司、多次奔波。
各方责任和保险赔付要按过错比例、保险合同的约定分别确定,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付顺序不能混淆。
涉及未成年驾驶人的,监护人可能承担相应责任,处理时要把责任主体一并纳入。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2024-07-6-374-002(李某恩等诉刘某奇、黄某坚、某民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