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3 / 以案说法

老公借钱老婆在担保人处签字,算共同债务吗

Spousal Guarantee & Joint Debt

案号 (2021)鲁1312民初3283号 |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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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孙某某与赵某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3月10日,孙某某向张某某借款15000元,立有借条一份,约定了借期内利息及违约责任,赵某某在借条上担保人处签字。同日,张某某通过银行转账完成出借交付。

借款到期后,孙某某、赵某某至起诉时未还款。张某某起诉,请求孙某某、赵某某共同归还借款15000元及利息。

二、争议焦点

夫妻一方为另一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能否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否适用共债共签原则。

三、裁判要旨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夫妻一方为另一方债务提供担保,本质上是担保一方对该债务形成的知情、同意和决定,是夫妻对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平等处理权的体现,说明夫妻二人对于债务的发生及负担已然有了充分的考虑,债权人也有理由相信二人对于债务的形成及负担有着共同的意思表示。

裁判要旨明确,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债务,符合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应视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而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

四、对普通人的启示

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是共同意思表示。一方在另一方的借条上签字,无论签在共同借款人处还是担保人处,通常都表明其对这笔债务知情、同意,债权人据此有理由相信这是夫妻共同的意思。

民法典确立的共债共签规则,就是要避免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背上巨额债务。反过来说,一旦签字确认,就很难再主张这是对方的个人债务、与自己无关。

所以,配偶在对方借款文件上签字前要想清楚:签字意味着可能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为了让债务更有保障,也应当尽量取得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2023-07-2-103-001(张某某诉孙某某、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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