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做了三集特别节目。缅北那四大家族的覆灭记,其中有个“明家集团”,就是在温州过的堂。大小头目一溜站上被告席,该杀的杀,该吃牢饭的吃牢饭。

其中有个小头目,是我们所代理辩护的。

小头目是云南人。家属通过本地的“辉哥”找到我,请我帮忙安排辩护律师。案子在温州审,在温州请人,会见方便,信息往来也通畅,比家属在本地找律师、两地来回跑,性价比高一些。

家属提了两个要求:保命,保财。

保命我懂。小头目,手上沾的不算那一档里最重的,替他争一条活路,是辩护的本分。

保财,我一时接不上话。

缅北挣的钱,有一部分早通过各条路子回了国,散在国内,具体落在哪儿,公安还没查完。家属跟我谈的时候,是有所保留的——不怪他们,怕律师把人卖了。他们说得分明的那层意思是:已经进了自己口袋的这部分,能不能不动。

案子怎么办的,细节不能讲。能讲的是,这种案子的影响面摆在那儿,全国都在看。有流水的,肯定藏不住,也不该藏。没有流水的呢?

别人家被骗走的养老钱、看病钱,辗转几手,最后进了家属的账户。它回来走的是暗道,就别指望它能从正门体面地留下来。

后来的走向是,赃款去向交代了。财没保住,命保住了,顺带还保了小头目一家几口人不用去吃牢饭。

家属的目的,算是实现了一半。我替家属松了口气——他们大概没算到另一笔账:交代赃款去向,换回来的不只是小头目那条命。那笔钱在国内转手的时候,经手的每一环都可能被追责。家属最担心的,不是小头目的死活吧?钱交出去,家属才算安全。

外头看刑事案子,看的是法庭上的辩护。控辩互相拆台,你来我往,好像胜负就定在庭上那几天。

这种案子不这么看。明的都在庭上,暗的才在庭外。哪些该认的认下来,哪些不该认的顶回去,把家属心里的价位,一格一格调到法律真能给出的那一格。大是大非上必须依法;至于证据可能不足、需要各自退一步的那些事,就得靠法律共同体,用智慧去化解。图什么?不过是想把社会公平正义,办到各方都能接受的那个结果上。

一半。对家属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