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74

委托审计查账,费用谁掏?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委托审计查账,费用谁掏?我申请法院委托审计查被执行公司的账,这笔审计费最后谁掏?

答 分两种情形。审计费用由提出审计申请的申请执行人预交。被执行人存在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或者其他逃避债务情形的,审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未发现被执行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审计费用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也就是说,先由申请人垫付,最后谁承担取决于审计有没有查出问题:查出来了,费用转由被执行人负担;什么也没查出来,费用自己承担。 申请审计的前提,是有理由认为被执行人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情形,或者其股东、出资人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一句话结论:审计费由申请人预交,查出逃避债务情形的由被执行人承担,否则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