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55

判对方做某件事他不做,能强制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判对方做某件事他不做,能强制吗?判决要求对方拆除违建、恢复原状,他一直拖着不动手,法院能强制吗?

答 能,可以强制履行或者委托他人完成。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也就是说,行为义务的履行不依赖被执行人的配合。他不做,法院可以请第三方来做,做完把账单算到他头上;这笔费用属于执行费用的一部分,可以从他的财产中扣除。 如果是只能由被执行人本人完成的行为,比如赔礼道歉,做法不同:法院可以先责令履行,在确定的履行期间内仍不履行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一句话结论:行为义务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委托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只能本人完成的行为则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五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