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38

优先购买权人不到场算放弃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优先购买权人不到场算放弃吗?这套房子我是优先购买权人,但拍卖当天我没去,还能主张优先买吗?

答 视为放弃。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键在经通知三个字。前提是法院已经通知到你,你收到通知却不到场,才视为放弃。如果法院根本没有通知,或者通知方式无法确认你收悉,就不能简单认定你放弃。 所以作为优先购买权人,收到通知后一定要按时到场;确实不能到场的,要事先向法院说明并询问能否以其他方式行使权利。 一句话结论: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通知未到拍卖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未获通知的不能视为放弃。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