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4-02

配偶放弃继承,我能说无效吗?

Marriage & family disputes

如就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配偶放弃继承,我能说无效吗?公公去世留下房子,我丈夫说他放弃继承,全给他妹妹。我们还没离婚,我能主张他放弃继承无效吗?

答 不能。夫妻一方以另一方可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放弃继承侵害了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主张对方放弃继承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道理在于继承权本身的性质。继承权是专属于继承人本人的权利,遗产在分割之前还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放弃继承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配偶没有拦下来的法律通道。 但有一个例外:有证据证明放弃继承导致放弃一方不能履行法定扶养义务的,配偶的主张可以得到支持。比如放弃之后,他连孩子的抚养费、父母的赡养费都拿不出来,这就越过了边界。 实务提示两点。一是这条针对的是「继承」,不是「已经分到手的遗产」——遗产分割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处分要受共同财产规则约束,是另一回事。二是主张例外的一方要举证,光说他放弃了、我吃亏了不够,得拿出他因此无力履行扶养义务的证据。 一句话结论:配偶不能以侵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一方放弃继承无效,除非有证据证明放弃继承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扶养义务。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法释〔2025〕1号)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