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卖假名牌的吊牌包装,也算犯罪吗?我朋友只做假冒名牌的包装盒和吊牌,不卖衣服,这样也会构成犯罪吗?
答 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这条只管标识本身,不要求贴到商品上再卖。只做吊牌、包装盒、防伪标、烫金标,一样入罪。量刑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有具体标准:标识数量一万件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三万元以上;涉及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的,标准降为五千件、违法所得一万元、非法经营数额二万元;二年内因同类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的,标准为五千件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二万元以上。达到上述标准五倍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 另一点:只销售这种标识,尚未卖出的部分达到相应标准三倍以上的,同样追责。仓库存货不是安全垫。 一句话结论:只做、只卖假冒名牌的吊牌包装等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即构成犯罪;一万件标识或者违法所得二万元是入罪门槛。
常见刑事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号)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