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债务人怠于追债我能代位吗欠我钱的人不还钱,也不去追他自己对别人的债权,我能直接找他的债务人要吗?
答 可以,这就是代位权。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相对人主张其享有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也就是说,债务人躺着不追债,债权人可以越过他,直接向他的债务人主张。 需要注意,代位权一般通过诉讼方式行使,起诉时以债务人的相对人为被告,并应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代位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超过部分不能主张。 实务上,债权人要先取得对债务人的生效债权凭证,并查明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情况。 一句话结论:债务人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以外的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