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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供孩子上大学,孩子能告父母吗?

Marriage & family disputes

如就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说好供孩子上大学,孩子能告父母吗?离婚时说好由父亲供孩子上大学,孩子十八岁后父亲突然不给了。孩子能直接起诉父亲要这笔钱吗?

答 分两种情形。 只看法律规定,不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才有抚养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把「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限定为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读大学不在其列。 父母之间有约定的,情况不同。离婚协议或书面协议写明由一方承担大学期间学费、生活费的,对父母有约束力;约定明确向孩子履行、孩子是受益人的,孩子可以依《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直接向父母主张。口头单方承诺的按赠与处理,依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钱没交到孩子手上之前可以撤销。 主张要拿证据:协议原件、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并说清费用项目和金额;时效从约定付款期限届满起算三年。 所以离婚时想让孩子大学费用有保障,别只写一句「由某方承担」,要把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支付方式和期限写清楚,并写明孩子可以直接主张。 一句话结论:成年在读大学不在法定抚养范围内,但父母有书面约定的,孩子可作为受益人直接起诉;单方口头的,通常算可撤销的赠与。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