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吗?父母过世了,家里的房子都给哥哥,说女儿出嫁了就没份。出嫁的女儿真没有继承权吗?
答 有份,继承权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写得很直接: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配偶、子女、父母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女儿和儿子在法定继承上没有区别,出嫁也不丧失继承权。 要分两种情形看。父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明确把遗产留给儿子的,按遗嘱办,这是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没有遗嘱,或者遗嘱处分不合法、有部分遗产未被遗嘱涉及,就按法定继承处理,女儿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实务里有两个坑最常见。一是把“宅基地不能继承”理解成房子也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房屋本身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继承房屋的,相应地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二是被劝着签了放弃继承的书面材料,再想反悔基本来不及。 权利被侵占要及时主张,越拖证据越难找。 一句话结论: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女儿不丧失继承权;有合法遗嘱按遗嘱办,没有遗嘱则与儿子原则上均等分配。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