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破产了,欠我的货款谁先拿?一家公司欠我几十万货款,最近听说被申请破产了。破产以后我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答 能申报,但顺序靠后,最后能拿回多少要看破产财产够不够分。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以后,按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是欠缴的除前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才是普通破产债权。你供的货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 所以职工的钱和税款都排在普通债权前面。同一顺序内不够分的,按比例分配,不是先申报的先拿。 你要做的是: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把合同、送货单、对账单、发票、催款的往来记录一并附上;对管理人核定的债权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者起诉。过了申报期限才申报的,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仍可以补充申报。 一句话结论:欠的货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排在职工工资和税款之后,要按期申报,能分多少取决于破产财产够不够。
小微企业与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