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执行中发现是非法集资,会怎样?我打赢了官司正在执行,法院突然说这案子涉及非法集资,要停下来。那我之前冻结到的钱还算数吗?
答 案子要中止执行,之后按刑事程序走,但已经执行到的部分会相应扣减。 法释〔2026〕19号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民事裁判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属于非法集资等犯罪的部分事实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办理刑事案件的机关。生效刑事裁判将有关民事裁判的申请执行人认定为集资参与人等的,按照刑事裁判执行,民事裁判终结执行;民事裁判已经执行的部分,应当在刑事裁判或者刑事执行程序中相应扣减。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三层。第一层,发现涉非法集资,执行先停。第二层,如果刑事裁判把你认定为集资参与人,你的民事执行就终结,不再单独执行,转而按刑事案件统一处置涉案财物。第三层,你已经拿到手的那部分钱不算白拿,但会在后续的统一处置中相应扣减,不会让你既拿民事的钱又重复拿刑事的钱。 所以已经执行到位的,把划款凭证、收款记录留好;被认定为集资参与人的,及时关注刑事案件的进展,按照办案机关或者刑事审判法院的通知申报和参与涉案财物处置。 一句话结论:执行中发现属于非法集资等犯罪事实的,应当中止执行;被认定为集资参与人的按刑事裁判执行、民事裁判终结执行,已执行部分相应扣减。
常见刑事风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9号)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