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婚时孩子选了条件差的一方,怎么判?离婚时孩子明确说要跟着母亲,但母亲的经济条件明显比父亲差,法院会把孩子判给母亲吗?
答 不一定,但物质条件不是唯一标准。处理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年龄不同,考量的重点也不同。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有确实不宜抚养的特殊情形。 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应当尊重他的真实意愿。法院会尽量让孩子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表达,方式可以灵活,比如入户走访、问问亲友、征求居委会意见。只要确认是孩子的真实想法,原则上就应当尊重。 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法院会综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条件、孩子一贯的生活状态等因素判断,也会尽量尊重孩子的意愿。 要注意,经济条件只是因素之一,不是全部。哪一方平时照顾得多、能给孩子情感陪伴、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都是考量的内容。物质上的缺口,还可以通过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来弥补。 所以条件差的一方并不是争不到孩子,关键看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一句话结论:抚养问题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经济条件只是因素之一,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意愿原则上应当尊重。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