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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以哪份结算

Sales & trade disputes

如就买卖合同、定金、违约金、格式条款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黑白合同以哪份结算中标后又让我签了一份价格更低的合同,发包方说实际按这份走,结算时以哪一份为准?

答 以中标合同为准,另行签的那份改变不了结算依据。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标合同之外,双方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的,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发包人自愿招标后又另行订立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同样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除非双方因客观情况发生了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 所以别只看最后签的那一份,要比对实质性内容。 一句话结论:另行签订的施工合同与中标合同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标合同作为确定权利义务和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