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婚前一方转走存款,怎么办快离婚了,我发现他把家里的存款转走了,我能怎么办?
答 先固定证据,再申请保全,最后在分割时主张让他少分。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里的「不分」不是吓唬人,实践中确有转移方被判决一分不拿的。 第一件事是保住钱。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或者查封相关财产。申请保全要提供担保,司法解释明确,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担保数额,并不一定要按保全标的的全额缴纳。 第二件事是留下痕迹。银行流水、转账凭证、大额取现记录、微信和支付宝明细,都要尽早打印保存,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光凭自己记账说不清,法院认的是凭证。 第三件事是离婚后才发现的情形。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请求重新分割的时效期间是三年,从发现之日起计算,不是从离婚之日起算。 一句话结论:对方转走存款,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离婚分割时主张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才发现,只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仍能分回属于自己的部分。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