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债务人把钱转到别的公司,能追吗欠我钱的人把财产转到别的公司去了,这笔钱还能追回来吗?
答 能不能追,关键看接收方是怎么拿到这笔财产的。 一种情形,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被注销,或者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它的股东、出资人或者主管部门无偿接受了它的财产,导致被执行人没有留下财产,或者留下的财产不够还债。这种可以申请法院变更、追加这个股东、出资人或者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另一种情形,被执行人的财产是依行政命令被无偿调拨、划转给第三人的,同样导致它不够还债,可以申请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也只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担责。 申请要向执行法院书面提出,并附证据材料。对执行法院作出的追加裁定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一句话结论: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的主体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但只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担责;申请交执行法院,不服裁定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