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被吊销执照不注销,股东有责任吗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了,一直拖着不去注销,公司的债股东要不要背?
答 先弄清一件事:新公司法把清算义务人定为董事,不再是股东。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属于法定解散事由,公司应当清算。董事是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董事没有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公司被吊销执照后放着不管,头一个被追责的是董事。股东本身不因此当然要背公司的债。 但如果股东本人就是董事——小公司里很常见,或者他实际控制公司、把持着账册和印章却拖着不清算,那照样要担责。 说到底,位置决定责任。坐在董事的位子上不管事,就不能拿「我只是股东」当挡箭牌。 一句话结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义务人是董事;股东原则上不因公司未注销而担责,但股东兼任董事或者实际控制公司并怠于清算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小微企业与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