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被胁迫结婚,过了多久就不能撤销了?被人以伤害家人相要挟结了婚,现在想撤销,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 有,一年,而且这一年不能中断、中止,也不能延长。 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起算点分两种:一般的胁迫,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一年;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一年。 这里的「胁迫」,指以给你或你的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造成损害相要挟,迫使你违背真实意愿结婚。能提撤销请求的只有受胁迫一方本人,父母、亲属都不能替他主张。 三点要记牢:只能找法院,不能找民政局;超过一年再起诉,法院不再支持,这段婚姻只能按离婚处理;这一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哪怕中间对方道歉、和好,期间照样往前走。 一句话结论:受胁迫一方应当在胁迫行为终止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逾期法院不再支持。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