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承租人擅自转租,房东能解除合同吗?我把房子租出去,租客没经过我同意就转租给别人,我能解除合同吗?
答 能,但要在知道后六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你同意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转租后,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转租有没有经过同意,是房东能不能解除合同的关键。同意可以是事先在合同里写明,也可以是事后认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这时再主张解除,法院通常不支持。 还有一点要分清。如果转租期限超过原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超过部分的约定对房东没有约束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给房东的建议是:合同里写明「转租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一旦发现擅自转租,尽快书面提出异议,并保留送达凭证。 一句话结论: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知道后六个月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解除权随即丧失。
房屋买卖与租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七百一十八条
来源:《如何规避转租引发的风险》(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