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没拿到预售证就卖房,能要双倍赔偿吗?我买房时开发商还没有预售许可证,现在能不能要求退一赔一?
答 要不到双倍赔偿,只能要求返还购房款、赔偿实际损失。 先看合同效力。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关键就在能不能补证:起诉前补上了,合同按有效处理;补不上,合同自始无效。 再看赔偿。就这种情形,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退一赔一」,单以该解释为据要求多赔一倍,法院不会支持。合同无效的,出卖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购房款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占用购房款期间的利息损失可以一并主张。 开发商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的事实,还构成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同时要求赔偿实际损失。走撤销这条路,拿到的是实际损失,不是惩罚性赔偿。 维权前先做三件事:查清预售许可证的实际取得时间;把付款凭证、认购书、宣传资料固定好;分清手里这份是认购协议还是正式买卖合同,两者的处理不一样。 一句话结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卖房,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实际损失;开发商构成欺诈的,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房屋买卖与租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