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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已定赔偿款,还能要加倍利息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调解书已定赔偿款,还能要加倍利息吗?官司调解结案,调解书写了对方年底前还钱,没写逾期怎么办,现在他不还,我能要加倍利息吗?

答 能。调解书里没有约定“不履行要承担什么责任”的,可以主张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调解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同样适用。 例外只有一种:调解书确定了担保条款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当事人按照调解书承担了该民事责任之后,对方又要求其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就是这个口径:调解书主文没有约定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拍卖质押股权只是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不属于排除适用的情形,申请执行人可以主张加倍利息。 申请执行时把加倍部分写进执行申请,别只申请本金,法院不会主动替你算。 一句话结论:调解书没有约定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申请执行时可以主张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鲁执复150号执行裁定书(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4-17-5-2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