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清算时,股东能先把钱分了吗?公司清算的时候,股东能先把钱分掉吗?
答 不能。清算期间公司虽然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依法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清偿有固定顺序: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然后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公司债务。这些走完还有剩余的,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所以「先分钱再说」不但无效,还可能惹上责任。清算组或者股东违法分配公司财产的,要退还;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员还要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清算责任甚至涉嫌犯罪。 清算义务人也有时限要求: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公告。 小股东要留意的是:清算时不要只盯着分配,先看清算组有没有按顺序清偿、有没有遗漏债权,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或者提起诉讼。 一句话结论:清算期间公司财产必须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及补偿金、所欠税款和公司债务,之后有剩余才能分配给股东,违法先行分配的应当退还并赔偿损失。
小微企业与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