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股东闹僵了,能要求法院解散公司吗?股东之间闹僵了,能要求法院解散公司吗?
答 可以,但门槛不低。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指的是股东会、董事会长期无法有效运转,形成僵局,不是单纯亏损;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比如协商收购、请求公司回购、转让股权都不成。最后一点尤其关键,法院一般会先看有没有其他救济手段。 持股要求是「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不是百分之十的股权比例,要注意按章程和出资确定。 实务中,法院对判决解散公司非常谨慎,因为解散是不可逆的。更多案件是通过调解由一方收购另一方股权、公司回购股份等方式解决。所以起诉前,最好先固定「已经尝试其他途径但失败」的证据,比如协商记录、报价函、股权转让被拒的书面回复。 一句话结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但法院审慎裁判并优先考虑收购、回购等替代方案。
小微企业与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