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05

拍卖流拍了,能直接抵给债主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拍卖流拍了,能直接抵给债主吗?拍卖流拍了,能直接把财产抵给债主吗?

答 可以,但要债权人同意并由法院裁定。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法院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抵债的价格就是这次拍卖的保留价,不另行评估。 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顺位相同的,抽签决定。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价额的,应当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逾期未补交致使抵债目的难以实现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且原承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动产第二次拍卖仍流拍,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都可以按上述规则作价抵债。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抵债的,动产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后退还被执行人;不动产则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一句话结论: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愿意按该次拍卖保留价接受的,法院可以裁定以物抵债;多人申请的按受偿顺位优先承受,差额应当补交。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