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欠税和欠债谁先受偿公司既欠税又欠债,账上的钱该先还给谁?
答 税款先于普通债权。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担保的债权则要看时间: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反过来,抵押、质押、留置在先、欠税在后的,担保债权优先。 还有一层: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所以做交易、受让债权之前,查一下对方有没有欠税公告,对判断受偿顺位很有用。 一句话结论: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欠税发生在抵押、质押、留置之前的,税收先于担保物权执行,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