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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谁能提议召开?

Corporate & company law

如就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债务、公司治理、公司注销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临时股东会谁能提议召开?公司几个小股东想开临时股东会,大股东不同意。到底谁有权提议召开?

答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公司应当召开。也就是说,表决权达到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就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不需要大股东点头。 要注意几点:一是这里算的是表决权,不是出资比例或者人数,公司章程对表决权另有安排的,按章程确定;二是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也不召集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三是要用书面形式提议,写清议题和理由,并保留送达证据。 实践中,小股东想通过临时股东会改选董事、查账或者表决重大事项,都要先过这道程序关。公司无理拒绝的,可以按法律和章程规定自行召集,程序合法的决议同样有效。 一句话结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应当召开;公司不召集的,有权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小微企业与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