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方大额打赏主播,离婚时能少分吗?老公迷上直播,一年打赏了十几万。离婚时我能让他少分财产吗?
答 可以。数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的,可以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认定后有两个后果。 一是婚内就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不必等到离婚。 二是离婚分割时可以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后才发现有这类行为的,还可以另行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怎么算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法律没有给固定数字。法院会结合家庭收入、日常消费习惯、打赏的持续时间和总额综合判断。一般来说,短期内集中、频繁、数额巨大,与家庭收入和消费水平明显不匹配的,容易被认定。建议保存平台的充值记录、打赏明细、银行或支付流水。 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其他形式的挥霍,比如大额赌博、无度消费。 一句话结论: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的直播打赏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在婚内请求分割,离婚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