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合同做不下去了,能自己解除吗?签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现在实在做不下去了。我能发个书面通知解除,或者直接去法院要求解除吗?
答 一般不能。解除权原则上归守约方。你自己违约没有单方解除权,发通知也不产生解除效果,对方还能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 合同还能履行,只是你不想做了,法律不给你出路:你停手就是违约,要赔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 合同确实僵住了,才有机会。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比如标的物灭失、被查封;或者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履行费用过高;或者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一直不要求你履行。合同目的实现不了时,你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终止合同,但违约责任照赔。 解除与否不由你定,你只能提出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后决定,实务上叫司法解除。获支持看三项:你没有恶意违约;继续履行对你显失公平;对方拒绝解除又不自己行使解除权,违反诚信原则。合同哪天算终止也有讲究,一般以起诉状副本送到对方那天为准;法院认为按别的时间更公平的,可以另定,但要写明理由。 这一点实务上还有分歧:一种认为这一款给了违约方解除权,另一种坚持只是司法解除。 一句话结论:合同还能履行就不能自己解除;只有履行不能、履行费用过高等僵局,才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终止合同,违约责任免不掉。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
来源:《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