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案子被终本了,还有指望吗?法院说查不到对方的财产,把我的案子终结本次执行了。这是不是就没法再要了?
答 不是。终本不等于结案,也不等于债主的权利消灭。 终本是法院在查不到可供执行财产、穷尽调查手段后,暂时结束本次执行程序。它有几个硬条件:已经发出执行通知、责令报告财产;已经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符合条件的纳入失信名单;已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查找。 终本之后,债主还能做三件事。第一,发现新的财产线索,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查到对方有新的房产、车辆、股权、工资收入、拆迁补偿款,都可以用。第二,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这件事要不要先恢复执行,实务上有分歧,有的法院要求先恢复执行再受理追加申请,有的直接受理,递材料前先问一下立案窗口。第三,继续申请限制高消费,符合条件的申请纳入失信名单。 恢复执行要交什么?写一份恢复执行申请书,写明案号、原执行情况、新发现的财产线索,附证据,向原执行法院立案窗口提交。线索越具体越好。 一句话结论:终本只是暂停,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不受二年期限限制。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