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车位买了没过户,别人执行能保住吗?我买车位付了全款也一直在用,就是没办下产权证。现在开发商欠钱,车位被法院查封了,能保住吗?
答 有机会,但要满足四个条件。 有裁判认为,车位虽然不是住宅,但属于满足业主住宅需要的必要设施,具有基本生活需要的属性,可以受到保护。 排除执行要同时具备:查封之前你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查封之前你已经合法占有这个车位;你已经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法院要求交付执行;没办过户不是你自己的原因,比如开发商拖着不办、被查封后办不了。 四个条件缺一项,法院就可能不准许排除执行。 有一点要特别说明:如果车位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银行抵押登记在前、你买在后又没办产权登记,能不能对抗银行,各地把握不一致。有裁判倾向认为,如果你在抵押之前就已实际占有车位、付清全款且对没登记没有过错,可以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也有法院认为抵押权优先,且车位不属于受特殊保护的住宅,买受人只能向开发商索赔。 所以买带抵押的车位要留证据:付款凭证、交房交接单、物业登记、催办过户的记录。 一句话结论:查封前已签合同、已占有、已付清全款、非自身原因未过户这四条同时具备,才可能排除执行。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