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21

执行中和解了,对方又不还怎么办?

Other civil matters

如就房屋租赁、消费维权、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执行中和解了,对方又不还怎么办?执行阶段对方提出分期还,我同意了,结果还了两期又不还了。我还能回到原来的判决执行吗?

答 能,两条路可选,但不能两头都要。 执行和解协议不是判决书,只是双方新达成的合同。对方不履行,你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的生效判决,也可以就这份和解协议另行起诉。已经恢复执行的,就不能再就和解协议起诉;反过来也一样。 怎么选?看哪条更划算。恢复执行的好处是快、不另交诉讼费,直接回到原判决确定的金额;坏处是和解中对方已经还的钱要扣除,和解中约定的额外补偿、担保、违约金拿不到。另行起诉的好处是可以主张和解协议里约定的新内容,比如多给的利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坏处是要重新打一场官司。 实务上还有几个细节。和解协议要提交法院、记入执行笔录,或者至少在执行法官处备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达成和解的,可以主张撤销。申请恢复执行时,理由不成立的会裁定不予恢复,比如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约定的履行期还没到、被执行人正在按协议履行。 签协议之前要想清楚:分几期、每期多少钱、违约怎么办、有没有担保。 一句话结论:对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也可以就和解协议另行起诉,二者只能选一个。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