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产报告程序什么时候结束?报告财产这件事要一直报下去吗,什么情况下就不用再报了?
答 有四种情形,财产报告程序终结: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财产报告程序应当终结的其他情形。 有一个容易被误解的地方:发出报告财产令后,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仍然要按补充报告的规定继续履行报告义务。也就是说,终本不等于报告义务结束。 另外要留意,报告财产程序终结之后,如果案件因为发现新财产而恢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义务随之重新开始。所以收到报告财产令后,不要以为过一段时间就自然失效,要按期限持续履行,直到程序终结。 一句话结论:履行完毕、裁定终结执行、裁定不予执行等情形下报告程序终结,但终本后仍要继续补充报告。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