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代为履行的费用谁先垫付?法院找人代为履行,这笔费用是我先垫还是被执行人出?
答 由被执行人预先支付。代履行费用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并由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预先支付。被执行人未预付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费用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费用不需要申请执行人垫付。被执行人逾期不预付,法院可以直接从他的财产里扣这笔钱,性质上属于执行费用的组成部分。 被执行人也不是没有救济:代履行结束后,被执行人可以查阅、复制费用清单以及主要凭证。如果认为费用虚高,可以据此提出异议。申请执行人事先了解大致费用区间,也有助于避免程序来回折腾。 一句话结论:代履行费用由被执行人预先支付,未预付的可以强制执行,代履行后被执行人可以查阅费用清单。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五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