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46

执行完六个月内有人捣乱怎么办?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执行完六个月内有人捣乱怎么办?执行结束后,被执行人到已经交出去的房子、场地上滋事阻挠,还能管吗?

答 能。在执行终结六个月内,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规定进行处罚。因妨害行为给执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 也就是说,执行结案并不意味着法院的职责完全终止。六个月内发生抢回、阻挠、破坏等妨害行为的,可以申请法院排除妨害,行为人还可能被罚款、拘留。 超过六个月的,排除妨害这条路走不通,但妨害造成损失的,仍然可以另行起诉主张赔偿。 一句话结论:执行终结六个月内对已执行标的有妨害行为的,可以申请法院排除妨害并处罚,造成损失的可另行起诉。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五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