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36

卖一部分就够还债,还全卖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卖一部分就够还债,还全卖吗?被执行人有三处房产,卖掉一处就够还债了,另外两处还要一起拍吗?

答 不用,应当停止拍卖。拍卖多项财产时,其中部分财产卖得的价款足以清偿债务和支付被执行人应当负担的费用的,对剩余的财产应当停止拍卖,但被执行人同意全部拍卖的除外。 这一条对应的是禁止超标的处置的原则。债务是多少就处置多少,能少卖就少卖,避免过度执行。 但要注意两个条件:一是足以清偿债务和支付费用,不是勉强够;二是被执行人同意全部拍卖的,可以继续。实务中,如果认为法院处置的财产明显超出债务范围,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解除对超出部分财产的查封。 一句话结论:部分财产变价款足以清偿债务和费用的,应当停止拍卖剩余财产,被执行人同意全部拍卖的除外。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