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35

什么情况要把财产合并拍卖?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什么情况要把财产合并拍卖?法院拍卖一批设备,能不能拆开来一件一件卖?

答 看是否可分。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应当合并拍卖。 判断标准有两条:一是使用上不可分,比如一条完整生产线的各个机组,拆开就没法用;二是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价值,比如成套的家具、配对的物品,拆开卖价格会大幅缩水。 符合其中任何一条,就应当合并拍卖。如果法院把本应整体处置的财产拆零拍卖,导致成交价明显偏低,损害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利益,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反过来,把本不相关的财产硬凑在一起打包拍卖,也可能压低成交价,同样需要留意。 一句话结论: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别拍卖会严重减损价值的,应当合并拍卖。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