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情况法院会撤回拍卖?拍卖已经开始准备了,什么情况下法院会撤回拍卖?
答 有七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也就是说,撤回的基础是拍卖失去了必要性,或者存在程序瑕疵。前四种是执行目的已经实现或者当事人达成一致;后三种分别对应案外人权利、串通舞弊和兜底情形。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应当撤回而法院未撤回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一句话结论:执行依据被撤销、债权人撤回申请、债务已履行、达成和解、案外人确有理由异议等七种情形下应当撤回拍卖。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