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27

哪些财产可以不拍卖直接变卖?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哪些财产可以不拍卖直接变卖?查封的东西一定要走拍卖吗,能不能直接变卖?

答 有两类情形可以直接变卖,不必先拍卖。 一是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二是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 第二类的共同点是:走拍卖程序不划算或者来不及。鲜货放几天就坏了,再走一轮评估、公告、拍卖,价值早就没了;保管费用比东西本身还贵,也只能变卖。 变卖不等于贱卖,价格有专门规则,一般不得低于市价。作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变卖决定有意见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一句话结论:双方当事人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或者属于金银、有市价动产、易腐变质、季节性、保管困难等物品的,可以直接变卖。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