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13

就和解协议起诉后,查封怎么办?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就和解协议起诉后,查封怎么办?我按和解协议起诉了对方,原来的查封还管用吗?

答 管用,自动转为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申请执行人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执行法院受理后,可以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转为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这一条解决的是两头空的担心。有人怕一起诉,原来的执行程序就终结,查封随之失效,财产被对方转移。按照这条规定,查封不会失效,而是自动转成新诉讼里的保全措施,衔接起来。 另外要记住两个配套后果:一是受理后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一笔债务不会同时执行又诉讼;二是恢复执行后,对就履行和解协议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两条路只能选一条走,起诉前要想清楚。 一句话结论:执行法院受理后可以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转为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