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08

申请执行人离婚,配偶能接着执行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申请执行人离婚,配偶能接着执行吗?申请执行的人离婚了,判决里的权利分给配偶,配偶能接着执行吗?

答 能,配偶可以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里的前提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在离婚时被分割给了配偶。可以是离婚协议约定,也可以是法院判决、调解确定。要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约定或者确认权利归属的协议或文书,以及权利已被分割给配偶的证明。 要注意两点。一是变更的只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执行人身份,不改变原判决确定的债权数额和内容。二是法条讲的是全部或者部分,配偶可能取得全部债权,也可能只取得其中一部分,这直接影响后续能主张的金额,办理时要算清楚。 一句话结论:申请执行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分割给配偶的,该配偶可以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