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07

申请执行的公司合并了,谁接着要钱?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申请执行的公司合并了,谁接着要钱?申请执行的公司合并了,由谁接着去要钱?

答 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合并分两种:吸收合并,被合并方解散,存续方接续;新设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都解散,另设一家新公司。不管哪一种,原公司因合并而终止,其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主体概括承受,胜诉判决确定的债权也一并承受。 要办的手续是向执行法院提交变更申请,附合并协议、工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材料、有权机关批准文件等,证明申请变更的主体确实承受了原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变更之后,后续的查控、受偿都由新主体进行,执行款也发放给新主体。 一句话结论: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主体可以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