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03

申请执行人不来领钱,执行款怎么办?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申请执行人不来领钱,执行款怎么办?申请执行人一直不来领执行款,这笔钱会怎么处理?

答 符合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款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发放执行款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款提存: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的;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其领取的;其他不能发放的情形。 需要提存的,执行人员要填写执行款提存审批表,并附具有提存情形的证明材料,报经执行局局长或者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办理提存手续。提存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可以从执行款中扣除。 提存不等于没收。钱是交给专门的提存机构保管,申请执行人出现、或者权利人确定之后,仍然可以依法领取。 一句话结论: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下落不明、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无法通知等情形下,法院可以将执行款提存,提存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