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9-02

手术前没讲清楚,医院要赔吗?

Tort disputes

如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损害、名誉权、侵权赔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手术前没讲清楚,医院要赔吗?手术前医生没把风险和替代方案讲清楚,出了问题医院要赔吗?

答 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讲的是说明同意义务,要注意两点:内容上不只是风险,还包括替代医疗方案;形式上要取得明确同意,不能只让家属随手签个字了事。 主张赔偿时,除了未尽说明义务,还要证明损害的存在以及因果关系。这类案件实务上常需结合病历、知情同意书和鉴定意见综合判断,单凭一句没讲清楚很难胜诉。 一句话结论:医务人员应就病情、医疗措施以及手术的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向患者具体说明并取得明确同意,未尽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