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私家车跑网约车,保险拒赔吗我用私家车注册跑网约车,出事故撞了人,保险公司说我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要拒赔,这成立吗?
答 很可能成立,要看是否显著增加了危险程度。私家车投保时按家庭自用计费,注册跑网约车后,车辆使用频率、里程、载客风险都上升,属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按保险法的规定,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没有通知,而且事故正是由这种增加的危险引起的,保险公司不赔;通知后,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增加保费或者解除合同。判断时,法院还会看投保时保险公司有没有问清车辆用途、有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这一点实务上有分歧。有的法院认为偶发的顺风车、合乘分摊成本,危险程度增加不明显,不支持拒赔;有的认为只要长期以营利为目的接单,就构成显著增加。是否赔付,还要看接单频率、是否在接单时段出事、平台有无记录。 想避开风险,最稳妥的是注册营运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甚至改投营运车辆保险,把使用性质说清楚,别等出事后才争论。 一句话结论:私家车跑网约车使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又未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可拒赔,顺风车要看具体情况。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