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9-01

小医院说水平有限能免责吗

Tort disputes

如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损害、名誉权、侵权赔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小医院说水平有限能免责吗我父亲在乡镇卫生院治肺炎,后来落了后遗症。卫生院说他们条件有限,比不了大医院。这能当免责理由吗?

答 不能。法律要求的是「当时的医疗水平」,不是医院自己的水平。 医务人员要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没尽到、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要赔偿。这里的「当时」,指诊疗行为发生时国内医务人员普遍应当达到的水平,标准是全国通行的诊疗共识,不是某一家医院的现有条件。 所以卫生院不能拿水平低来推卸责任。真按各家水平定标准,每家医院都能拿条件差当挡箭牌,患者永远拿不到赔偿。 水平确实不够怎么办?出路是尽到另外几项义务:病情超出本院能力或者等级资质时,要及时告知家属、说明本院条件不足,并转诊到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这几步做到了,责任可以减轻;没做到,照样担责。 判断有没有过错靠客观依据:诊疗规范、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行业权威诊疗规范、医学专著。病历封存要尽早办。 一句话结论:医疗过错按诊疗行为发生时国内的普遍医疗水平判断,医院自身水平低不是免责事由;关键在于有没有尽到告知、说明和及时转诊义务。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来源:云姣、袁芳、高嘉阳《「当时的医疗水平」司法认定规则重构》(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