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疗费怎么算交通事故的医疗费,凭发票就能全要回来吗?
答 原则上按凭证认定,但有异议的由对方举证。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受害人只要拿出正规票据、病历和诊断证明,初步就能主张;对方认为治疗没必要、不合理,要由对方举证。 实务上,受害人应当保存好全部收费单据、住院记录、用药清单和诊断证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私自购买与伤情无关的药品、与本次事故无关的治疗费用,一般难以获得支持。 后续确需继续治疗的,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一句话结论:医疗费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