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交通费怎么算住院、转院来回跑的交通费,怎么才能算到赔偿里?
答 凭正式票据,并且要和就医情况对得上。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也就是说,只算因为看病、转院实际产生的交通费,陪同人员限于必要的陪护人员,而且票据要能对应上就医的时间、地点、人数和次数。 实务上,打车发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都要保留,最好按时间顺序整理,与病历、住院记录对应。没有票据或者与就医无关的交通支出,通常不予支持。 陪同人数一般以一人为限,伤情严重的可以适当增加。 一句话结论: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就医、转院的实际支出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与就医情况相符。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