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7-08

公司注销了欠我的钱怎么追?

Corporate & company law

如就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债务、公司治理、公司注销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公司注销了欠我的钱怎么追?欠我钱的公司在工商局注了销,判决还没执行完。我能不能把股东追加成被执行人?

答 可以,而且有三条路,看股东当时做了什么。 第一条路,公司没有经过依法清算就注销。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他在造成公司财产流失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二条路,也是最常见的:注销时股东在清算报告里作了承诺。很多清算报告有“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一句。这句话被认定为对未了债务的保结承诺,属追加当事人规定第二十三条的“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注销时未经依法清算,就可追加签了这句话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有入库案例:公司注销时提交的清算报告载明股东承诺,实际债务未清偿,法院裁定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股东申请复议被驳回。法院指出,股东是在明知有执行案件尚未了结的情况下自行注销的,构成未经依法清算。 第三条路,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灭失,无法清算的,也可以主张相应责任。 按顺序走:先到工商调档,把注销材料和清算报告打出来,看有没有股东承诺、清算程序是否合法,再据此向执行法院提交追加申请。 一句话结论:注销时清算报告上有股东“未了事宜愿意承担责任”承诺的,可依追加当事人规定第二十三条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未经依法清算的,也可追加。

小微企业与股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