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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用个人账户收货款,能告他一起还吗?

Corporate & company law

如就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债务、公司治理、公司注销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老板用个人账户收货款,能告他一起还吗?公司的钱都进了老板个人的微信和银行卡,公司账上没钱。我能告他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答 可以,这条路叫法人人格否认,也叫揭开公司面纱。 公司有独立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这是原则。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断的关键是财产混同:公司的钱和股东的钱能不能分清楚。 实践中怎么认定?看这几样:账户是否混用、收入是否入公司公账、财务是否单独核算、办公场所和人员是否交叉、有没有正常的资金往来记录和合理解释。有案例是这样认定的:股东用个人账户收学费和营收款项,不进公司公账,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法院认定人格混同,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类案件还有一个特点:举证责任的现实分布对你有利。财务账册在公司和股东手里,你在起诉时能拿到的主要是转账记录、收款截图、公开的登记信息。你可以先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存在混同的可能,再申请法院调取公司账册、银行流水,由对方对资金往来的合理性作出解释,解释不通就可能被认定混同。 提醒一句:光有“老板个人收过钱”还不够,要指向“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无法区分”这个程度,并且这种混同与你的债权受损之间有关联。 一句话结论:股东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营收、财产无法区分的,可依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条款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小微企业与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